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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和“体育宣传周”相关活动的通知

2024-07-26 17:00:06 来源:局群众体育处 6

各市(州)教育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省级各体育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全面推进健康中国、体育强国建设,结合近期即将开幕的巴黎奥运会和承办2025年成都世界运动会的契机。按照《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4年“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和“体育宣传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落实《云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云南省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措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意见》,大力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传播积极健康生活方式,营造重视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的浓厚社会氛围,促进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活动主题
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
三、活动时间
2024年8月8日前后
四、宣传口号
“全民健身 动起来”“全民健身 你我同行”“全民健身 从我做起”“全民健身 科学健身”等。
五、组织形式
省体育局将于8月8日在楚雄州楚雄市举办2024年云南省“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和“体育宣传周”省级主会场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原则上各州(市)主会场同天启动,不能同天启动的,需在“体育宣传周”期间完成。
六、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要突出“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内容包括群众身边的赛事活动、科学健身指导、全民健身志愿服务、国民体质检测、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等,满足群众多元化健身需求。继续依托“全民健身线上运动会”平台,开展“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线上活动。
(二)持续做好《体育法》的宣传普及。要结合主题活动,持续做好《体育法》《体育赛事活动管理办法》等体育领域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讲座、有奖竞答、制作播放微视频等形式开展普法活动。要利用大型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等场地电子显示屏、宣传栏进行广泛宣传,并在赛事活动举办期间,组织开展宣传活动。
(三)督促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免开低开。要督促本地公共体育场馆按照《全民健身基本公共服务标准(2021年版)》《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要求,在“全民健身日”当天免费向公众开放体育场馆和区域内的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有条件的场馆在“体育宣传周”期间免费向公众开放。
(四)开展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和科学健身指导。要根据人群、项目、地域等特点,开展“科学健身大讲堂”等科学健身指导活动,通过各类媒体广泛传播全民健身文化,推广科学健身方法。广泛动员本地志愿服务队伍和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深入基层开展各类全民健身志愿服务活动。有关直属单位和省级各体育协会要结合项目特点,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举办赛事活动,推动项目普及发展。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和指导服务作用,结合实际情况,推进省队运动员进社区开展健身指导服务活动,充分发挥优秀运动员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竞技体育成果全民共享,助力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更好地服务群众。
(五)因地制宜开展各类群众性冰雪赛事活动。要结合实际,引导各年龄段人群参与冰雪运动,不断推动冰雪运动四季拓展,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成果。
七、有关要求
(一)聚焦群众,加大供给。要提高认识,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积极协调社体中心、体彩中心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本着“厉行节约、淡化形式、务实求效”原则,立足实际,突出特色,更加精准聚焦人民群众多样化健身需求,把更多资源下沉到群众身边,不断加大群众身边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供给,不断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注重防范,确保安全。要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和安全管理属地责任,强化底线思维,将安全防范放在赛事活动组织工作的重要位置。加强与公安、气象、交通、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密切配合,科学研判风险点,持续做好对赛事活动场地、设施设备的监督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制定和落实“四方案一评估一机制”。同时,充分考虑天气炎热、降雨、汛情等因素,及时动态调整赛事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现场安全责任人,做好活动组织、安全保卫、医疗救护等保障工作。注重参与赛事活动人员的安全防护知识教育,提前购买参加活动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突出“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主题,积极组织开展奥运会体育项目推广及宣传文化活动,要充分运用好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及微信、抖音、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传播推广中国体育健儿在赛场上奋勇拼搏的意志品质,传播中华体育精神、奥林匹克精神。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营造重视体育、支持体育、参与体育的浓厚社会氛围和积极向上的全民健身氛围。
(四)及时总结,规范报送。为总结“全民健身日”主题活动和“体育宣传周”成果,请各市(州)教育体育局、有关直属单位于2024年8月30日前在云南省全民健身信息服务平台填报活动开展情况。

联系人:杨曦瑞,电话:0871-63163670


附件:

1.全民健身日标志

2.云南体育标志
3.中国体育彩票标志
云南省体育局

2024年7月24日



1.全民健身日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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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云南体育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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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体育彩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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